在与第三访系统集成通信时,有一种方式是由被集成方提供Jar包,业务代码调用Jar包里提供的相关Java类或接口,并且很多都同时附带一份集成开发文档。

如果第三方在不同时期提供的jar包,相互存在冲突,而工程中又必须同时使用这两个 jar 包,该怎么办呢?